黄环函〔2017〕178号
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电力麻城铁门岗50.44MWp地面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意见的函
湖北中电智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电力麻城铁门岗50.44MWp地面光伏电站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结合现场检查意见和麻城市环保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北省麻城市铁门岗乡,总装机容量52.624MWp,总用地面积840600m2。光伏电站25年运行期内,年均发电量为29661.85MWh,年等效满发小时数为960.3h。主要建设46个光伏方阵、46个箱变、1座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道路等(升压站生产区(升压区)作为一个单位另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项目实际总投资3898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8万元。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规定,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各项污染因子基本能够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二、在运营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进一步完善落实验收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建设,强化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措施。 (二)按照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建立运行管理台账。 (三)环境应急预案报麻城市环保局备案,重点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
2017年8月18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麻城市环境保护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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