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7〕153号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带肋钢筋加工 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湖北地鸿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带肋钢筋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现场检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工业园,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钢结构厂房、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带肋钢筋3000吨。2015年,你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地鸿机械有限公司带肋钢筋加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我局以黄环函[2016]1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建设了给排水系统,厂区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遗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通过合理布局、辅以基础减振和厂房墙壁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如废边角料、废金属屑等收集后外售给物资部门,废润滑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经黄冈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表(黄环验字〔2016〕第54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 (二)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四)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湖北地鸿机械有限公司带肋钢筋加工中心项目(一期)通过环保达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 五、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除磷粉尘临时堆存场所和废边角料临时堆存场所应封闭堆存或设置在车间内,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 (二)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完善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制度。严格按相关规定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管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三)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生产管理。 (四)依法接受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7月18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黄冈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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