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兰溪镇至清泉镇段) 二.建设地点 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至清泉镇段 三.建设单位 浠水县水利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受理日期; 2015年6月1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