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上起宝塔村,下至浠水河口
 建设地点:   湖北省浠水县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水污染治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18265.58  环保投资(万元):    550.5
 单位名称:   黄冈市港航管理局
 通讯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李剑  联系电话:    0713-8613046
 环评单位名称: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8-03-21
 名        称:   关于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18-03-27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18-04-01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浠水县
三.建设单位
黄冈市港航管理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五.受理日期; 2018年3月21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拟批准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一、项目名称
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浠水县,上起宝塔村,下至浠水河口,全长17.3km。
三、建设单位
黄冈市港航管理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所在河段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内长江北岸的一条支流,航道工程范围上起宝塔村,下至浠水河口,全长17.3km。航道工程内容主要有17.3km疏浚工程和1.1km的护岸工程。配套工程主要是航标工程、航道信息化系统及航道管理设施。航标工程设标河段范围为浠水河口至宝塔村河段,按一类航标配布助导航标志。航道信息化系统主要含电子航道图系统、航标遥测遥控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航道管理设施主要有航道管理码头、航道趸船、航标工作船及测量设备等组成。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场地置于距离村庄200m以外的空旷位置,采取必要防尘措施。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陆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尽量减少船舶废气污染。在集中居民居住区航道段及航道管理站连接道路利用空地进行植树绿化,改善周边地区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
废水:建设单位在各取水口附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连续施工,在取水口周围敷设防污屏,将对取水口的影响减小到水厂可接受的范围。
护岸、疏浚工程须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航道站及护岸工程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建筑垃圾不得弃至航道中。
施工船舶严格执行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对各类船舶废水和垃圾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航道管理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应督促航道沿线的港口、航道管理站配备合格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船舶垃圾接收设施,营运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申请沿线各市海事局认可的符合资质的接收船舶接收处理。
对营运船舶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船舶污水偷排现象。
噪声:航道码头施工拌和站的选址远离居民集中区域,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干扰。夜间22:00 至次日凌晨06:00 之间应禁止高噪声施工。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固废:对于砾石或砂质的挖槽,采用链斗式挖泥船疏挖,由甲板驳运至汊道和坝田用人工或皮带机抛放;对于基岩河床挖槽,采用挖掘机施工,清除的弃碴由泥驳装运至抛泥区抛填或作为筑坝石料,疏浚产生的弃渣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平整,清场要彻底,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其余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
航道管理站设置收集桶收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别送往临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置。
沿线各市海事局应督促航道沿线的航道管理站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设施,接收船舶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航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应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生态:护岸、疏浚等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产卵期(5~8月)。禁止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布置在河道内滩地上,不得随意破坏河滩和岸坡上的植被。陆域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
工程所需石料应采用定点开采或购买,避免对天然植被造成大面积的破坏。对于砾石或砂质的挖槽,采用链斗式挖泥船疏挖,由甲板驳运至汊道和坝田用人工或皮带机抛放;对于基岩河床挖槽,采用挖掘机施工,清除的弃碴由泥驳装运至抛泥区抛填或作为筑坝石料,疏浚产生的弃渣不得随意丢弃。
航道管理站工程施工场地开挖前,先剥离30cm的表层熟土,暂时存放在各自场边,夯实堆积边坡,表面撒些草籽以防止养分流失,在雨季应覆盖防水编织布,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层覆土。沿岸标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将开挖土方回填,在扰动地表的范围内撒播白三叶草籽,及时恢复地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风险防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过程对过往船舶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在施工前将施工水域及作业计划呈报当地海事和航道维护部门批准,并会同航道、海事、船舶等相关单位商讨施工期间的通行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期航道维护管理,增加航标设置,合理划分施工水域和航行水域。
成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沿线航道管理站,配备事故应急设备,制定船舶溢液事故应急预案。各类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水上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及有关单位报告。
七、公众参与
通过对该项目公众调查分析可知,被调查的公众都赞成该项目的建设。只要本项目建设按照“三同时”要求,在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经过有效的处理之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地区的公众是可以接受的。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  新建  湖北省浠水县  湖北省浠水县浠水河航道疏浚工程上起宝塔村,下至浠水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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