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黄冈市遗爱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投资5296.65万元,污水厂规划控制红线总用地面积75974.9平方米。本三期扩建利用厂内预留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净用地面积5992.94m2。目前遗爱湖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1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5万m3/d(已建),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m3/d(已建),出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准,本次环评项目为三期扩建工程,在一、二期工程基础上增加规模2.5万m3/d。 |
建设地点: |
黄州大道延伸段与三台河交汇处南端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5296.65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单位名称: |
葛洲坝水务(黄冈)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黄州大道延伸段与三台河交汇处南端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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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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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杨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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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1-12-31 |
名 称: |
关于黄冈市遗爱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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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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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22-01-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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