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改造工程巴河海巡执法大队与黄冈航道处合建码头建设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h”型架空栈桥+架空斜坡道码头一座,30米级航标船舶位1个、30米级海巡艇泊位1个,泊位长度96.68m,岸线长度为96.68m。配置40m趸船两艘(利旧)及跳趸跳板(利旧+购置),新建6个地牛及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设施。同时为满足海事部门应急救援的只能需求,配套建设4个停车位的实体停车平台(尺寸12*6m)。 |
建设地点: |
黄冈市黄州区鄂黄大桥下游约0.1km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水上运输业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书 |
总投资(万元): |
773.91 |
环保投资(万元): |
33.0 |
单位名称: |
长江航道局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16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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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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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付绪银 |
联系电话: |
027-82766776 |
环评单位名称: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1-10-12 |
名 称: |
关于长航系统生态红线范围内公务码头整合搬迁改造工程巴河海巡执法大队与黄冈航道处合建码头建设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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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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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21-11-2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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