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黄冈城区城市防洪排涝港渠整治工程2020年度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疏挖河底淤泥,并对边坡进行护砌,以满足过流及边坡稳定的要求,边坡护砌采用生态护坡型式,同时在两岸实施景观提升工程,与遗爱湖自然景观风貌相协调,以满足景观效果,河道整治长度为8.54km。 |
建设地点: |
项目起点位于望月堤,至S38黄鄂高速跨越中沟处上游约81m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2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36.0 |
单位名称: |
黄冈城区城市防洪万福和南湖泵站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通讯地址: |
黄冈市宝塔大道85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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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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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周友明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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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1-01-07 |
名 称: |
关于黄冈城区城市防洪排涝港渠整治工程2020年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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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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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21-03-21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冈城区城市防洪排涝港渠整治工程2020年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环审〔2021〕3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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