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项目工程(变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大唐湖北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及相应的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风力发电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40465.2 |
环保投资(万元): |
935.43 |
单位名称: |
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长青东路1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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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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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黄志军 |
联系电话: |
027-51105872 |
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0-12-14 |
名 称: |
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项目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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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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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20-12-30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环审〔2020〕24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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