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置2栋拆解车间、报废汽车存放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购置设备,形成年拆解5000辆机动车的规模 |
建设地点: |
蕲春经济开发区赤东镇邓元村七组62号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书 |
总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1.0 |
单位名称: |
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蕲春经济开发区李时珍大道7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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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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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蔡江华 |
联系电话: |
0713-8668663 |
环评单位名称: |
湖北黄跃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20-12-10 |
名 称: |
关于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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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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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二楼窗口
邮 编:438000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20-12-31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蕲春东发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黄环审〔2020〕26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王默
联系电话:0713-8611467 (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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