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黄沙、碎石的加工和销售),和场区复垦复绿工程(包括截排水工程、挡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复绿工程等)。工程租用土地20亩(即13000 m2),购置碎石分类加工设备一套,建成后具备处理尾矿石及石粉20万m3的能力,恢复矿山尾矿占用农田山林50亩(即33000 m2)。其中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处理尾矿渣20万m3,通过尾矿处理生产线后,成品中沙含量约占75%、碎石含量约占20%、尾泥含量约为5%,可产沙制品15万m3,碎石制品4万m3,尾泥1万m3(约1.5万t),少量不可再利用的废渣用于回填场区平整,尾泥用于场区复垦;复垦复绿工程包括截排水工程、边坡挡墙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绿化工程等,复垦面积约33000 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