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
 建设内容及规模: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光明路)新建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项目,站内设置12台150m3(水容积)LNG储罐,2个LNG卸车位及1个LNG装车位;气化规模为1x104Nm3/h ,LNG杜瓦瓶充装位20个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办公楼及辅助用房4000m2;投入100辆LNG槽车,建立LNG配送体系等。
 建设地点: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15342.54  环保投资(万元):    72.0
 单位名称: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张杨路西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8-09-18
 名        称:   关于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18-09-21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18-09-26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黄冈市环保局关于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

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一.项目名称

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

二.建设地点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

三.建设单位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受理日期:2018918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黄冈市环保局拟批准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做出批准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一 项目名称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
二 建设地点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光明路)
三 建设单位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拟批准公示时间
2018年9月21日
六 项目概况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5342.54万元在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光明路)新建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47.26 亩,站内设置12台150m3(水容积)LNG储罐,2个LNG卸车位及1个LNG装车位;气化规模为1×104Nm3/h ,LNG杜瓦瓶充装位20个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办公楼及辅助用房4000m2。项目建成后,主要为黄冈市城市调峰用气提供保障,另外可以为工业企业自用点供LNG瓶组站以及黄冈市辖区内民用“煤改气”LNG瓶组站提供清洁的天然气。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来往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
本项目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小,在空气中扩散速度快,经类比厂界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4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往来车辆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产生污染物较小,且场地较为空旷,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食堂油烟经相应设施净化处理后经内置排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约为0.21mg/m3,排放量约为0.83kg/a,油烟排放浓度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限值》(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遗爱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河,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调压设备产生的气流噪声与其它机械设备、加气车辆交通噪声和低温泵等辅助设备噪声,源强60~75dB(A)。经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及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处理;污泥由专人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  新建  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  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化工园鹰岭一路以西(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光明路)新建湖北锦盛天然气有限公司鄂东南液化天然气储配调峰中心项目,站内设置12台150m3(水容积)LNG储罐,2个LNG卸车位及1个LNG装车位;气化规模为1x104Nm3/h ,LNG杜瓦瓶充装位20个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办公楼及辅助用房4000m2;投入100辆LNG槽车,建立LNG配送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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