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整车制造生产用厂房、员工宿舍、餐厅等
 建设地点:   黄冈经济开发区华海大道南侧、长江二路西侧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15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50.0
 单位名称: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高新大道特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8-05-09
 名        称:   关于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厂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黄冈经济开发区华海大道南侧、长江二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受理日期; 2018年5月9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2018-05-15
 

黄环函〔201875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

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冈产业园区,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及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本次建设工程仅为厂房等土建工程,无具体生产设施,后续生产内容待企业确定具体生产方案后将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在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加强与附近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六、黄冈市环境保护局黄州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核实检查本项目批建的符合性、施工行为环境达标、环保“三同时”等内容。

2018511

抄送: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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