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8〕70号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冈市2018年 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冈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黄冈市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征地范围内所有建筑及附着物、场地平整,总投资5800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本项目包括农科院片区(三期)改造、龙王山社区涵晖路北面片区改造、新桥社区片区(三期)改造、西湖社区片区(三期)改造,拆迁总建筑面积为106668.59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在工程拆迁过程中,加强与附近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2018年4月27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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