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北藻上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红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规划与财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04月11日—2018年04月21日。
一、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红曲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安八里湾镇石门桥村特1号
三、建设单位
湖北藻上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湖北藻上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北楚蒡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17年06月30日在红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利用原有项目建设的生产车间5栋、办公楼1栋及员工宿舍,项目净用地面积11880㎡,项目总投资4970万元。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功能性红曲产品3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干燥系统自带1套“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两级除尘系统,两级综合除尘器效率为99%,粉尘经处理后由18m排气筒(1#)排放,尾气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6m高烟囱(2#)直接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标准;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60%)经屋顶烟道排出,油烟浓度为1.32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 2001)中的标准限值2mg/m3。
废水: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冲洗废水。项目位于红安八里湾镇石门桥村,项目所在地无配套市政污水厂,项目污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拟采用“混凝沉淀+厌氧反应器+A/O池+二沉池”的工艺,规模为20t/d。
建设单位建设一座600m3尾水暂存池(储存塘)用于尾水再次净化及暂存,并建设温室大棚7664㎡,采用滴灌的方式进行污水农田回灌,温室大棚内可全年种植农作物,保证项目废水全年均可以实现农田回灌,不外排。
噪声:建设单位设计采用隔声、降噪措施:空压机、风机等大型设备安装时在基础设减震垫和减震沟,以减少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尽量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空压机用房间分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厂界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废膜和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回收以备二次利用或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项目固体废物达到零排放。
七、公众参与
通过对该项目公众调查分析可知,被调查的大部分公众赞成该项目的建设。只要本项目建设按照“三同时”要求,在运营期间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经过有效的处理之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地区的公众是可以接受的。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年产300吨红曲项目 | 改扩建 | 红安八里湾镇石门桥村特1号 | 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车间4栋,仓库1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