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做出批准湖北四季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审批科。
一.项目名称
湖北四季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
新镇项目(一、二期)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
三.建设单位
湖北四季花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一、二期)位于英山县温泉镇将军山村、大垴寨村以及方咀乡望天畈村、四棵枫村、经济开发区九龙口村,规划区范围北至董家湾,南至四棵枫村,西邻白莲河水库,东至英浠公路。该项目仅包括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的一、二期工程,具体建设范围为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中的陆域部分,共包括建设用地600亩、林地4300亩等,共计约3.27平方公里;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中的三期(涉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部分)不包括在该报告书评价范围之内。依据现状旅游资源评价、分析、市场评估与规划目标定位,项目分为5个功能区域,分别为“休闲娱乐区”、“旅游度假区”、“禅修养生区”、“山地观光区”和“农耕体验区”。预计总投资1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30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将弃土、弃渣等倾倒在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内;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不得侵占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且应尽可能减少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范围和面积;施工前优先建好排水沟、沉淀池等基础设施,确保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建设范围内建设临时化粪池,施工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肥料堆肥处置,施工区域生活污水不得直接外排;施工场地通过修建围挡、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维护清洁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原料采取封闭的形式进行运输和堆存;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后送填埋场填埋,建筑废料应收集后妥善处置。项目建设期结束前,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结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进行景观恢复,使工程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规划区内禁止建设燃煤锅炉等供热设备,应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电等)作为能源,各功能区内餐饮、酒店、食堂油烟废气配套建设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在汽车停车场附近及主干道沿线种植乔灌结合的绿化带,以降低停车场、主干道汽车尾气对该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项目化粪池、堆肥点的选址尽量与居住区保持一定距离,同时化粪池、堆肥点附近区域广种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2)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合理布局雨、污管网,严禁施工废水以及营运期生活废水直接排入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凡位置相对集中且产污量大的建筑及景点区,如居住小区、酒店、主题商业街及各规模较大景区等处,项目均埋设相应污水管网,将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英山县西汤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相对偏远、位置落差相对较大且不利于污水管网铺设的景点处,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并经堆肥后作为肥料施用于项目区域内苗圃及林地。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取得相应采水许可手续后方可开采温泉水,项目温泉SPA中心系统应安装温泉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少量外排的处理后废水优先回用于道路、停车场洒水等处,多余水量作为清净水外排。
(3)噪声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设备在设计中应尽量安排于室内或地下,设备间内壁设置吸声材料;应对进出规划区的干道实施限速、禁鸣措施,道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确保各类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1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物严禁倾倒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要求规范设置,地面做好防渗透、防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在英山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链接地址发布有关该项目的公众参与的两次公告,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第二次公示后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在两次网上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发回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调查也没有个人或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看法,但调查时有人口头提出要搞好环境保护。受访公众普遍认为该项目建设对被调查者所在地区以及英山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有支持的态度,认为该项目是一个可行的项目。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 1 | 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一、二期) | 新建 |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 | 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一、二期)位于英山县温泉镇将军山村、大垴寨村以及方咀乡望天畈村、四棵枫村、经济开发区九龙口村,规划区范围北至董家湾,南至四棵枫村,西邻白莲河水库,东至英浠公路。该项目仅包括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的一、二期工程,具体建设范围为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中的陆域部分,共包括建设用地600亩、林地4300亩等,共计约3.27平方公里;湖北英山四季花海?旅居新镇项目总体规划中的三期(涉白莲河水库相关水域部分)不包括在该报告书评价范围之内。依据现状旅游资源评价、分析、市场评估与规划目标定位,项目分为5个功能区域,分别为“休闲娱乐区”、“旅游度假区”、“禅修养生区”、“山地观光区”和“农耕体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