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木门 规模:4万_ 计量单位:套) "
 建设地点:   湖北省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木质家具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8000.0  环保投资(万元):    722.0
 单位名称: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升官渡汉阳欧亚达国际广场3A-24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周玉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8-02-11
 名        称:   关于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18-02-26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18-03-03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五.受理日期; 2018年2月11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黄冈市环保局拟批准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做出批准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规划与财务科。
一.项目名称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生产厂房2栋,办公综合楼1栋、仓库及配套设施,总投资约8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4万套木门规模,主要产品木门及木饰面。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生活污水、水帘喷漆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扫废水。水帘喷漆房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扫废水采取“气浮+高级氧化(Fenton试剂)+絮凝沉淀+接触氧化+二沉”预处理工序,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木工生产线采用中央集尘系统,项目木工生产线内所有带锯机、雕花机、铣型等设备产尘节点均设抽风系统,将开料、造型过程产生的粉尘抽吸,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系统的末端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的二级排放标准。另外木工生产线白磨等粉尘产生量较小、且作业地点不固定的工序,单独设置小型收尘袋进行粉尘收集。
水帘喷漆房内漆雾颗粒经过水帘吸收后,再通过干式过滤器过滤未被吸收的漆雾颗粒,过滤器效率可达95%以上。水帘喷漆房内水帘+干式过滤器处理后的漆雾颗粒、喷漆及晾干时挥发出的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二甲苯和VOCs的去除效率可达到90%以上,排放的二甲苯及VOCs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可达标排放。
1#生产厂房和2#生产厂房外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3)固废综合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HW12(废活性炭、废漆渣)、HW13(废白乳胶桶)和HW49(废漆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区底漆车间西北角设置危废暂存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在厂区暂存,定期外售至物质回收部门,项目产生的废料和除尘灰可以作为下游企业原料进行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设计采用隔声、降噪措施:裁板机、切割机等大型设备安装时在基础设减震垫和减震沟,以减少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尽量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空压机加装消音装置并用房间分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风险防护措施与建议
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油漆和稀释剂火灾、爆炸、泄漏,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企业应着手建立较完备的事故应急系统,有针对地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可对各类环境风险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公众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公众认为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可增加就业机会,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与调查的公众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无人持反对意见。但同时,公众也客观地提出了项目可能存在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问题,也意识到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要求项目在发展的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湖北大木方木制品有限公司木门生产项目  新建  湖北省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建设内容:木门 规模:4万_ 计量单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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