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5栋1F生产车间、1栋3F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 规模:各类鞋材、鞋底及成品鞋约1200万双/年
 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3000.0  环保投资(万元):    88.2
 单位名称:   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
 邮政编码:    435402  联系人:    蒋学武
 法人代表:   蒋学武  联系电话:    0713-8363683
 环评单位名称: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8-01-18
 名        称:   关于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18-01-22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18-01-27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一.项目名称
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
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五.受理日期; 2018年1月18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黄冈市环保局拟批准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做出批准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规划与财务科。
一.项目名称
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
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湖北周天橡塑有限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新建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环保投资88.2万元,位于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0'35.06",N29°52'34.33"。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296.67m2,总建筑面积6816m2,主要建设5栋1F生产车间、1栋3F办公楼以及配套其他设施等,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B注塑车间、D针车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二期主要建设A针车车间、C针车车间、E原料产品车间以及办公楼等。设计年产各类鞋材、鞋底及成品鞋1200万双。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磨底粉尘,密炼、开炼、硫化、注塑、贴合烘干以及造粒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恶臭气体,锅炉燃烧废气等。
(1)磨底粉尘
项目磨底工序采用自动磨底机对鞋底进行打磨,磨底工序会产生粉尘颗粒,比重较大,经集尘风机收集至重力沉降室中自然沉降,拟在B车间磨底工序旁设置1套集尘风机,经收集后进入重力沉降室沉降,后通过15m排气筒T1排放,集尘风机收集效率按85%计,处理效率按90%计,经过沉降处理后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粉尘约15%逸散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由于磨底粉尘颗粒物比重较大,约有85%经过沉降落于车间地面,15%经过车间排风扇排放。
(2)挥发性有机废气、恶臭气体
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密炼、开炼、硫化发泡、注塑、贴合以及造粒等工序。结合本项目老厂开炼设备、注塑设备现状,实际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可操作性较小,无组织排放,但应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管控要求,要求开炼工序单独设置隔间,注塑机及吹气机集中设置,并单独设置隔间,分别加强隔间通风、增加车间换气次数,加强开炼机、注塑机及吹气机的运行管理及定期检修维护等。本项目密炼、硫化、贴合烘干以及造粒等工序有机废气拟采用UV光解空气净化器净化处理,通过在密炼机进出口设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硫化机群采用软帘进行围合并设顶吸罩、粘底流水线粘胶及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以及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气体,收集的废气经UV光解空气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T2排放。集气装置收集效率不得小于95%,UV光解空气净化器净化效率不小于95%,则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H2S、CS2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部分挥发性有机废气、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后排放。
(3)锅炉废气
项目采用1t/h的导热油锅炉为硫化发泡工序提供热源,导热油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拟通过1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量为800m3/a,由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以及龙坪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入太白湖,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厂房的密炼机、开炼机、发泡机组、注塑机、吹气机、破碎机、造粒机、冲床、压缩机、风机、磨底机等设备,以及循环池水泵、锅炉房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噪声声级范围75-95dB(A)。在采取设备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以及周边绿化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造粒工序,针车废料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集尘室收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含油抹布以及废油手套、废桶以及废导热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以及废油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和发放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开展,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4份,回收54份,回收率为100%。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了解该项目,并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对受调查者的顾虑,设计、环评均提出了相应保护措施和补偿措施;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件发生,保证公众利益。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鞋底及高档休闲鞋生产项目  新建  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5栋1F生产车间、1栋3F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 规模:各类鞋材、鞋底及成品鞋约1200万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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