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7〕246号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武穴市广合源科技有限公司
化学品仓储、销售、物流配送、加工提纯一体化
新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穴市广合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穴市广合源科技有限公司化学品仓储、销售、物流配送、加工提纯一体化新建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和武穴市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学品仓储、销售、物流配送、加工提纯一体化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环保工程等。规模为硝酸200吨/年、甲醇800吨/年、甲苯600吨/年、二甲苯200吨/年、丙酮100吨/年、双氧水200吨/年、乙醇150吨/年、冰醋酸100吨/年、液碱5700吨/年、盐酸4500吨/年、硫酸6000吨/年、纯碱800吨/年、片碱1000吨/年、氰化钠90吨/年、氰化钾5吨/年。本项目仅限于化学品仓储、销售,其中氰化钠和氰化钾剧毒化学品采用订单的方式,在销售过程中由原料厂家直接专送至买家仓库,公司自身仓储区不贮存氰化钠和氰化钾剧毒品。销售的物流配送与加工提纯作为二期项目,不纳入本次评价。该项目收集、运输、储存化学品的车辆或容器须符合相关要求。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根据《报告书》及其技术复核专家组意见,该项目属于小型危险化学品仓库,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_2000)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管理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液体化学品转运、储存过程中,采用先进封闭的输送系统;储罐设置呼吸阀、喷淋降温装置,装卸过程采用带油气回收装置的鹤管进行有机物料的装卸,严格落实储罐区液体化学品储存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酸碱中和+隔油”预处理后混同生活废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田镇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田镇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对进出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可收集物料及接触物料的包装材料收集封装,返回供货商;不可收集物料按物料泄漏事故应急方案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储存区和应急池)、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要求公司储存区应设置导流沟和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设置切换装置及与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连接管网。雨水口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口、污水口应设置应急事故废水控制阀门。落实危险废物的储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建立企业、园区和周边水系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武穴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与武穴市政府、武穴市环保局、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全厂只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和厂区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九)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须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按我局提出的方案调剂,不得超出。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六、武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核实检查本项目批建的符合性、施工行为环境达标、环保“三同时”等内容。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武穴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10月20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武穴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