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_总投资251万元,预计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26.7万吨/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4.0年,基建期0.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4.5年;主要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大矿区范围,新建开采平台、开拓公路、工业场地平整、截排水沟、排土场拦渣坝以及完善相应的环保工程。_ 计量单位:吨/年、万套/年)
 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村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251.0  环保投资(万元):    76.4
 单位名称: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石料厂
 通讯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村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郑跃进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17-09-21
 名        称:   关于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17-09-26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17-10-01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报告书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

二.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村

三.建设单位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石料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五.受理日期; 2017年9月21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黄冈市环保局拟批准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做出批准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规划与财务科。
一.项目名称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
二.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村
三.建设单位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石料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总投资251万元,预计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26.7万吨/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4.0年,基建期0.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4.5年;主要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大矿区范围,新建开采平台、开拓公路、工业场地平整、截排水沟、排土场拦渣坝以及完善相应的环保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与措施
项目钻孔及爆破过程、装卸及堆场过程、加工区破碎、筛分及运输过程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粉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TSP:300μg/m3),故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由预测可知,爆破、钻孔,装卸、堆场,加工区破碎筛分及运输,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可以做到场界达标排放。
对于运输扬尘,本评价建议加强道路洒水管理,在天气较为干燥时,增加洒水频率,并尽可能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
对于燃油尾气,由于项目地势较为开阔,尾气经周围空气稀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食堂油烟,目前建设单位已采取了油烟净化装置,经净化的食堂油烟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措施:a.选用合理的爆破方法、并控制爆破安全距离;
b.无组织排放粉尘(采矿区、加工区)采用湿法作业,场地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对破碎筛分过程采取彩钢瓦房封闭处理,经引风机引入微孔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传送遮盖处理,进卸料口加装喷雾洒水设施;
c.使用油烟机处理食堂油烟。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无超标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的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工业场地、采矿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与措施
矿山开采及加工过程中的抑尘用水大多通过自然蒸发或进入地层、矿石而消耗,部分通过截排水沟汇入沉淀池回用于生产;钻机冷却水自然蒸发下渗损耗,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或山林地灌溉。一般情况下矿区无废水外排,只有在雨季时,有釆场和排土场的淋滤水排放。
措施:少量食堂及办公废水经隔油池和三格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山林和农田灌溉;釆场和排土场的淋滤水建议排土场坡脚处一侧砌筑片石挡土墙,并在墙上留泄水孔,排土场上方及二侧挖排水沟,以拦截平台上及坡面汇水,同时采用沉淀池对排土场淋溶水设置沉沙池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与措施
矿体最低赋存标高为+74米,高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70米),大气降水、地下水都可向矿界北侧低凹处排泄,排泄畅通;同时,地形坡度角10至25度,地表大都为裸露基岩,仅局部有第四系覆盖,也有利于地下水的排泄。今后主要为山坡露天开采,也有利于地下水的排泄。矿山开采结束后,随着对矿区和排土场的复垦,植被的覆盖率会逐渐恢复甚至提高,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故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措施:矿山开采结束后,恢复植被,安排复垦。
④声环境影响与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集中在采矿区、加工区、道路运输等。主要来源于爆破产生的噪声、各生产环节设备产生的噪声、道路运输车辆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80~100dB(A)之间。
措施:a.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前提下,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
b.对加工区域破碎过程采取封闭隔声结构;
c.利用地形、围墙和声源传播方向以及绿化植物吸收等衰减噪声排放值;
d.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工序避免夜间进行。
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开采的弃土和员工生活垃圾、废手套抹布。
措施:a、采矿剥离物:项目剥离的表土用于闭坑期土地复垦表层覆土,其剥离废石可用于回填采空区或者堆放于排土场用作修路。
b、除尘器收尘灰:由于项目的分选的废矿石主要为片麻岩,除尘器收尘灰及石粉均为生产灰砂砖的原材料,建设单位可出售至砖厂进行综合利用。
c、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本环评要求于维修车间内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将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d、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⑥生态环境影响与措施
矿山开采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动植物影响、水土流失、区域景观的影响等。
措施:a.做好实地勘探,贯彻实施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和复垦方案;
b.设立专人专规,避免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c.矿山开采位置应考虑山体的泄洪和预防水土流失;
d.开采后的削坡应有坡面防护,采取植物护坡措施。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项目  新建  浠水县清泉镇菱角塘村  (建设内容:_总投资251万元,预计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26.7万吨/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4.0年,基建期0.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4.5年;主要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扩大矿区范围,新建开采平台、开拓公路、工业场地平整、截排水沟、排土场拦渣坝以及完善相应的环保工程。_ 计量单位:吨/年、万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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