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6〕230号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冈市2016年第一 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冈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黄冈市2016年第一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征地范围内所有建筑及附着物及场地平整,总投资17929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拆除范围涉及12个片区:黄冈市黄州区宝塔社区曹家畈片区、八一社区原市缫丝厂片区、建新社区夏家湾片区(二期)、三泰纺织厂及其周边片区(二期)、体育路社区胜利片区(一期)、扬子江社区片区、红卫社区万家咀片区、胜利街片区(一期)、西湖二三组片区、余家湾六七组片区、新港路社区、六福湾片区(二期),总占地面积约1427.75亩,拆除房屋面积合计39.07万m2。拆除共涉及3209户居民,由政府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安置,不涉及搬迁安置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在工程拆除过程中,加强与附近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五、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16年10月31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 下载 | 批复文件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