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矿区面积为0.139km2,本次申请矿区范围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为4159.53km3;已开采(消耗)基础储量(111b)229.80km3,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3929.73km3,其中保有基础储量(122b) 2522.16km3,边坡保有333资源量1407.57km3,本次仅对122b进行开发利用,可采资源储量(122b)2267.56km3,矿山建设规模30万立方米/年(8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方案设计产品方案为建筑用花岗岩碎石。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中深孔爆破、台阶开采,机械铲装。 |
建设地点: |
蕲春县狮子镇盘龙村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书 |
总投资(万元): |
2009.2 |
环保投资(万元): |
129.4 |
单位名称: |
蕲春县狮子镇盘龙有德碎石场 |
通讯地址: |
蕲春县狮子镇盘龙村三组 |
邮政编码: |
435327 |
联系人: |
高东升 |
法人代表: |
刘锦堂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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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武汉工程大学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2016-10-14 |
名 称: |
关于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2016-10-24 |
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2016-10-29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报告书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盘鹤垅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盘龙村
三、建设单位
蕲春县狮子镇盘龙有德碎石场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武汉工程大学
五.受理日期;2016年10月14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666850
传真电话:0713—8614216
通讯地址:黄冈市环境保护局规财科(西湖一路76号)
邮政编码:438000
公示期间联系人:操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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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2016-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