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6〕110号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黄冈市鑫盛置业有限公司“鑫盛· 城铁时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冈市鑫盛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黄冈市鑫盛置业有限公司“鑫盛·城铁时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黄冈市唐渡四路与团黄大道交汇处西南角,占地面积16625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3645.49平方米,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栋4-6F多层住宅和11栋29F-30F高层住宅以及若干商业、地下车库、幼儿园、小区配建用房等。 你公司提交的《黄冈市鑫盛置业有限公司“鑫盛·城铁时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分析表明,在落实《报告表》所描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2016年6月16日
抄送: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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