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函〔2014〕335号
市环保局关于黄州区四个社会事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黄州区四个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送的《黄州区四个社会事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黄冈高新产业技术产业园的南区,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占地面积5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黄州区档案馆、图书馆、司法局和区党校,辅建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等公用工程。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黄冈城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及防治措施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防治施工期污水、泥浆、扬尘等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式,禁止夜间施工(晚10:00—早6:00),防止噪音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无害化处置。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餐饮以天然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油烟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经尾气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油烟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架空层内的停车场,设机械进排风系统。加强绿化。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施工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黄冈市禹王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排入黄冈市禹王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资质的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产噪设备应远离敏感点,对产噪设备(场所)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本《报告书》及我局批复要求落实、完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污水在未进入黄冈市禹王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前不得投入试运行,投入试运营前须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间(不超过3个月)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四、本批文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五、项目实施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014年8月21日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 下载 | 批复文件 | 下载 |